温中和胃,用于不思饮食,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
【注意事项】
1、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。
2、 胃痛症见胃部灼热,隐隐作痛,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。
3、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,应去医院就诊。
4、 按照用法用量,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、 长期连续服用,应向医师咨询。
6、 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。
7、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8、 儿童必须在承认的监护下使用。
9、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