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高血压。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,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。
(2)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。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,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合用。
用法用量:水中分散后口服或吞服。
1、治疗高血压:
初始剂量为5mg,每日一次,大剂量为10mg,每日一次。虚弱或老年患者、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.5mg,每日一次;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。
调整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,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~14天后开始进行。如临床需要,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,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。
2、治疗心绞痛:
初始剂量为5~10mg,每日一次。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治疗。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/日。